咨询详情

我父亲与别人因林权发生纠纷,事发前一天双方在看树时,一方说树是他栽的,我父亲说双方拿林权证来看,另一方坚持不拿证,说反正是他的。第二天自行把树砍掉,我父亲发现后就去拖树,对方冲下来就打我父亲一耳光,我父亲反手也还了一耳光,于是双方就动手打了起来,只两三下,对方就顺势躺在地下装着人事不知。事后对方下颚有一厘米左右的乌迹,耳廓不知是被周围树枝所伤还是自伤,留有血迹。一刻钟左右经人送到乡医院,对方在医院内接受检查时故造声势,致使乡医院部接手,在后通知县医院120来,医生根据他的述说他头晕,说有轻微脑震荡。在县医院住了一天半后出院。共花医疗费用2400多元rn。请问这种情况我方是在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时,且是在反击时致对方略微受伤,该不该对他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其他 2013-11-13 20: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充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