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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去世前作了房屋遗产的分割(口头),她所拥有的二分之一房产让其孙子继承,另外二分之一由儿子、女儿继承(各占房产的四分之一),儿女均无意见,现老人去世,儿女协商按母亲遗愿进行分割,所签定的房屋分割协议是否可以公证、

离婚 2010-01-18 12: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只要大家都认可,完全可以直接分割,或者签字确认,公证与不公证都一样
  • 你好,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可以按照遗嘱写好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 房屋继承不公证是办理不了过户手续的,电话沟通我可以更好地帮助你。
  • 口头遗嘱有效,但需要有证明人.如果现存继承人对此遗嘱没有异议,则可以直接按其安排分割,分割协议不需要公证的!需要帮助,请与本律师联系!
  • 这问题比较复杂。1、你奶奶的口头遗嘱的证明力;2、你爷爷在吗?3、是否还有其他继承人;最好能当面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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