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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乡医院做了内固定取出术,术后第三天出现疼痛,医生告诉我们是正常的,以后疼痛更严重,延伸到脚板心,连未受伤的脚也不能接触地面,手术后脚明显短了很多,在我方强烈要求下,乡医院照了片,发现钢丝残留,乡医院给病人停药拒绝治疗,事后乡医院将我父亲转到县医院治疗,医生说骨质未愈做了内固定取出手术,已经形成再次骨折需要做置骨手术,在县医院的手术中清出大量的血浓液,医生告诉我们已经是骨髓炎的前症。

其他 2010-01-18 19: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封存乡医院的病历资料,继续治疗,然后起诉乡医院医疗事故纠纷或者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建议你委托有医疗纠纷经验的律师处理案件,需要我帮助的话,可以和我电话联系。我代理过多起医疗纠纷。
  • 根据你的陈述,该乡医院具有过错,但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经过专业机构鉴定后才能确定,建议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 从你的陈述来看,乡医院是有过错的,建议将有关病历复印和封存,并保管好相关X光片,就近请医疗律师介入
  • 做医疗事故鉴定或者直接起诉后做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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