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某煤矿企业工作了八年,八年之间共签订了三次合同,没有工作够十年,像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我们属不属于国家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合同规定的第(三)项规定情形?

其他 2013-11-28 10: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自己对应条文的规定确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公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n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r\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n(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r\n(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r\n(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r\n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n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邯郸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