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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重市忠县人,我父亲今年76岁,属城镇居民,2009年12月15日下午6点多钟,我父亲从坡上砍柴回来,在忠石公路老林沟路段,被周某和王某同骑的摩托车(车子是大姐夫刘某的)撞成重伤后又将我父亲搬到离肇事地点约900米的石咸支路的高坡段后逃逸(有视频资料作证),可怜我父亲在数九寒冬的天气里,被扔在公路上冻了整整10多个小时,直到12月16日上午8点钟被赶场的人发现才向公安机关报案,后被送到忠县人民医院抢救,由于伤势严重终因抢救无效于12月18日下午3点15分在忠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死亡。经忠县公安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被告周非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父亲不负事故的责任(公交认字[2009]第00124号)。事发后,肇事者的父亲得知儿子和女婿骑摩托撞伤人后,不是积极劝说儿子和女婿救人,而是纵容儿子和女婿逃逸,并在电话里说,跑得脱就跑,这是导致被害人受伤后未被及时抢救而死亡的主要原因。同时事发后不是肇事者的父亲积极协助交警处理善后工作,而是疏通关系买通有关人员作伪证试图减轻罪犯的罪行,干扰办案人员的视线,请问肇事者的父亲该不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他 2010-01-18 13: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由事故肇事者承担责任,车辆所有人有过错的(如借与无证人驾驶等情况)也应当承担责任。肇事者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至于他父亲,估计较难追究责任。
  • 如果有证据证明其父亲构成包屁罪的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而民事责任不能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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