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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型升级需要向员工赔款吗

其他 2013-11-17 21: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视情况而定!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应当与职工平等协商,协商达成协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后,劳动合同由承继权利义务的新企业继续履行。
  • 如果原来公司不解散,转为其他类型的企业,则不承担赔款。如果公司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本律师的指导下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 如果原来公司不解散,转为其他类型的企业,则不承担赔款。如果公司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本律师的指导下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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