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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0月13日,我家楼下一名少妇,冲到我家对我辱骂,莫名其妙地说我整桶水往楼下倒,,还动手打我。当时我打了110报警电话。住院期间医院CT诊断出我的前胸肋骨第5、6根骨折。 11月8日,公安部门的法医鉴定为轻伤。事发至今已有两个多月,派出所立案了,我多次找派出所询问处理结果,但派出所对打人凶手未做出任何处治。 退休后在家里只有我和老伴俩人生活,子女都不常在身边,我现在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有家不能回,不敢回。身体的疼痛严重影响了我正常的生活,晚上常常失眠。这个打人凶手廖*菊就这样打伤我,不论在经济上受到了损失,精神上,都带给我们全家人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及痛苦。                        受害人;                           2010年1月19号 以上是我母亲自已写的,我作为女儿我希望有正义之人来替我母亲维权,目前我们很被动,仍然在等待派出所的处理结果,我们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0-01-19 14: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第一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以上,则对方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你可以要求派出所立案侦查,如果派出所不予立案侦查,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立案。第二也可以直接向检察机关申诉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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