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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摔倒手触损坏责任在谁

其他 2013-11-19 16: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是经营者的直接责任。因此,若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可以要求超市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反之不能。建议你们协商解决。
  •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是经营者的直接责任。因此,若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可以要求超市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反之不能。建议你们协商解决。
  • 你好。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根据你的表述,是可以要求超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具体赔偿事宜建议你们协商解决。
  • 你好。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根据你的表述,是可以要求超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具体赔偿事宜建议你们协商解决。\r\n\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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