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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联合开发所用土地是否必须为具有开发资质的企业所有?共同开发后土地是否随物权一起分割?谢谢

其他 2020-07-21 13: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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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分割全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  “分割转让证”既是准予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房产的法律凭证,又是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件。商品房售出前,“分割转让证”由开发商持有,售出后由该商品房购买者持有。  “分割转让证”的内容包括了购房者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时所须填报的主要项目。房地产交易完成后,购房者只需在开发商交付的“分割转让证”上签名,便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取“国有土地使用证”。至此,购房者才成为该商品房名副其实的主人。
  •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价值。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可以设定二个以上抵押权,抵押人应将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 土地一般需要登记在有资质的企业名下,且今后的大产证和小产证也都会办在该企业名下。对另一家合作企业而言,有一定合作风险。本律师专业房地产律师,有解决方案可供参考,可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合作方案设计、合作协议拟定等,如需协助,可电话或电邮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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