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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有一男孩【小雨16岁】在通榆四中上学,食宿在李彤家。09年4月5日突然离校出走,我历经四平沈阳大连、于4月17日在长春找到。经我询问才知;李彤在08年学期私下借给小雨人民币6000元用于上网玩游戏,孩子不敢跟我说迫于压力离校出走。【直至找到孩子后,4月17日李彤才对我告知】 请问;我是否应当偿还借款?寻找孩子过程中造成的经济损失怎么办?

调解 2010-01-20 15: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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