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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我在网上找到有人愿意一起合租房子,然后我就打电话咨询合租的相关事宜,8月底和合租的人见面并看房,合租人说交押金1000元和3个月的房租费1500元合计2500元,因想到是网上找的合租人不放心当时协商入住时交押金和房租费。2013年9月6日入住并且在9月13日交了1500元三个月的租金并写有收据。2013年10月7日我又将剩余的押金1000元并又将一个月的租金500交给合租人。第二次交钱时要求合租人签租赁合同,我当时发现合同有问题需要修改修改好后再签合同。过了一个星期的时候我再次催合租人签租赁合同,合租人说他不会再租房子跟他签合同没有意义要签合同要么就跟房东签要么就等几天有人来看房子和另外一个合租人签合同,我回复的是等找到有合租的人我再签合同结果2013年10月15日我有事外出中午11点回家时就发现家里已经没有人影并且我的行李被他打包好了。正碰到房东告诉我说他已经不租房子了并且把所有的押金交还给他,他跟房东说的是我和他两人都不租房子了。当天我就报警,警方说私底协商,结果一直不接电话。2013年10月18日第二次报警,他承认自己自己带走押金和剩余的房租费。警方打电话协商他说11月2日还我钱,到了11月2日和他联系他解释说11月22日发工资还钱并写了欠条一张。因为时间太长我已经失去了对他的信任,我想咨询一下我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他吗?并且现在起诉还来得及吗?法院会受理吗?我应该做些什么准备?我租的房子在重庆大渡口区,而他现在住在重庆江北,我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他?

其他 2013-12-04 08: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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