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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老人双目失明在2009年1月13日住进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敬老院,签合同是全护理的,但如今该老人在敬老院跌断脚,院方事隔多天才发现老人腹部已经腹水了才送进医院,至今该敬老院还没有帮助老人支付过任何费用,对于这个问题应该由谁负责

调解 2012-01-08 13: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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