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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9年12月1号发生了一次事故,腿部骨折对方是全责。前期医药费花了18000元,一年后还得取刚板,现在法院刚授理此案,说得一个月以后才能审理,请问是这样的不,另外我是搞个体的,自己开了个小饭店,一天净收入也就300元左右。误工费,他们按什么标准给我算,像我这个情况,能赔偿多少钱,另外,找证据,是律师的事情,还是得我亲自找呢,对方是个打工的,恳定也出不起,我能不能将他的公司一块起诉呢,

其他 2010-01-21 08: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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