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3年10月3日向b方借10000元,借条上写上欠b方10000元,于2013年11月3日还,但是当时b方只给了我7000元,说那3000是利息。现在欠一个多月了。b方三天俩头打电话催债,说再不还钱就去家里讨债,要不然是在给他一个月的利息3000元,我该怎么办,这算高利贷吗?我今年20岁,没有固定的工作。

其他 2013-11-23 22: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