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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签了两份合同,一份是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在签居间合同的同时,收了对方1万5千元意向金(是由中介转交的),合同上写7天之内,补足定金5万元,该5万元在第2天就打进了我的帐户。5天之后又签了一份存量房买卖合同,同时收到首付款48.5万。余款将在过户时付清。现在的问题是房产证上写的是三个人的名字,有一人住在海外(但没有委托我代签合同),这个人现在不同意卖这套房子了,而下家却坚决要履行这份合同,请问这个合同还能履行下去吗?如履行不下去了,是否要赔一点违约金,大概要赔多少?

其他 2013-12-07 12: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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