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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铺位4月24号出租,当时合同写明27号前必须交月租,但到了7月份一直到现在租客一直不交铺租,也差不多一个月了,请问这样我有权收回我的铺位吗?

诉讼 2019-07-29 21:1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之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条款:
    (一) 租金
    1、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实行按季支付制。
    2、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每期于每季的几月几日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时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约定出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二) 相关日常费用
    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该租赁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的承担进行明确约定。
  •   在租赁期内,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只有使用租赁物的权利,这是融资租赁区别于信贷、分期付款销售等的基本特征。在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中,承租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处分权留在出租人手里。
      如果承租人按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则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有可能转给承租人所有,如果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给付租金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则出租人可以将租赁物取回自行处置,处置后所得价款不足以弥补出租人的损失的,出租人还可以要求承租人补足;处置后所得价款高于出租人的损失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返还。出租人的租赁物取回权是对出租人权益的一种保障
  • 出租人拥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而解除。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而解除。
    4、承租人未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并造成房屋损失而解除。
    5、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6、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需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现在的情况还不能收回。
  • 要看租赁合同约定,该情况是否属于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无约定,如对方经催告后拒不交租,可以解除合同。
  • 首先要看租赁合同约定,该情况是否属于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无约定,如对方经催告后拒不交租,可以解除合同。
  • 关键还是要看你们合同中有无这方面的约定,普通的违约只能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导致解除合同.所以你可以向对方追讨房租,如果对方拒绝,则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 对方违约,有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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