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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近期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之后才发现地下室的水泵房造成的噪音很大,夜晚根本无法入睡。由于此声音是间断性的,买房之前多次查看均未发现,而且白天即便水泵启动,感觉也不是十分明显。但是夜晚听起来就很大。找来仪器检测过,超过40分贝(未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机构检测过,目前还不知道去哪里找),不知道国家是否有类似的法律标准。我买房前我特意仔细询问过房主,是否存在噪音一类的缺陷,但房主并未告知,现在想来是故意隐瞒。另外,跟中介签订的房屋合同里都是通用的格式模板,里面提到“买家对房屋具体情况已经清楚了解”,是不是对我维权有很大的不利。房子的具体情况是98年左右的房改房,属于公房性质,后来转为个人产权,已经使用多年,虽然开发商还在,但现在具体情况不明,有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是之前沟通过,好像对此事不理不睬。现在我深受噪音之苦,又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办,在这里想咨询下法律专家,此情况我该如何维权,是找房主撤销合同,还是找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整改。另外,我是否可以找相关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来检测,依据的法律又是什么。期盼法律专家的早日回答,谢谢!

其他 2016-10-17 06:5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这种低频噪音还达不到噪音的标准,但又影响实际居住生活。\r\n你可要求卖方赔偿。
  • 向建设局投诉。\r\n
  • 向建设局投诉。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因此购房者不能不慎重看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
    (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
    (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
    (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
    (5)明确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
    (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图与所购房屋是否一致
    (7)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
    (8)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
  •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首先看证件是否齐全。
    作为买方需要注意:1、审查卖方是否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这个可以通过到房管局查册解决,如果卖方有配偶,那么原则上要配偶一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2、审查房屋是否有被他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同样可以通过查册解决,查册上面会显示是否有其他权利人,如抵押权人,如果有,那么这样的房子不能买,或者让卖方处理完了再买;3、房子如果是干净的,那么就要注意交房时间,要约定明确的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4、明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条件,以及约定卖方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及违约责任。等等。
    作为卖方需要注意:最主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期限、付款方式,并且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最后,对于买卖双方,上面所提到的均需要关注,可以明确对方的责任,也可以避免自己违约。
  • 向建设局投诉
  • 您好。您可以找物业或开发商,要求采取措施,并向建设局投诉。
  • 在法律上可以找物业或开发商,要求采取措施,可以向环保行政部门投诉,
  • 向建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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