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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南海小汽车出租公司承包50辆出租车,合约期见以下地合同 南海小汽车,违约金应该怎样算? 出租公司在决定2008/8/12将我们承包的出租车收回。我要申请违约金吗? 以下有合同一份 南海市小汽车出租公司( 罗村分公司 ) 的士租赁经营合同 南海市小汽车出租公司罗村分公司 的士租赁经营合同书 编号:C011号 出租方:南海市小汽车出租公司罗村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430426************联系电话: 根据甲方提供出租小汽车经营的规定,乙方以租赁形式,经营出租营运小汽车。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如下合同条款: 甲方愿意向乙方转让—台电召的士给乙方租赁经营,车牌号码分别为:------;出租车标志牌一式两件,号码为:南海00382 上述电召出租车有甲方全资购置(含车辆入户费以及营运额度费等,但不含电召装置费) 甲方向乙方转租的出租小汽车车型为捷达CI型,电召号码为即6233833和6289999. 甲方向乙方转租的出租小汽车经营期限为捌年. 乙方向甲方缴纳首期供车款15万元/辆, 一 辆车共计21万元.剩余供车款80000元/辆乙方在两年内付清,每月乙方向甲方付供车款4000元/辆,一辆车共计需向甲方每月付供车款21万元.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经营保证金3000元,出租标志牌押金2000元,安全风险保证金15000元(乙方属佛山,南海,广州以外户口,如无南海本地人提供担保,需增加安全风险保证金20000元).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欠款及违约行为,甲方将经营保证金,出租车标志牌押金及安全风险保证金凭收据无息退还乙方. 合同期间内乙方每月没台车向甲方缴纳管理费1200元,税金150元,共计1350元;一辆车每月共计向甲方缴纳管理费1380元,直至合同有效期结束. 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供车款或管理费每个月缴纳一次,直接缴到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收缴时间为当月最后一日.延期缴纳的按每天1%的边准收取滞纳金, 延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暂扣车辆及所有牌证,待乙方交清欠款后才恢复营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一发哪个故意拖欠管理费或供车款超过二个月的,视为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合同期间所有有关该车的营运规费包括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客运基金,电召台费,年审,季审及二保有关费用均由乙方制服,甲方代乙方办理.同时车辆的维修费,交通事故处理后保险公司免赔部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乙方按小汽车出租营运管理规定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合同期间由甲方强制性代乙方为每台购买保额 不低于20万元的第三者保险以及车辆综合险,车辆失窃险,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为司乘人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万元的人生保险. 乙方经营的出租车可以在南海市范围内营运,不准在佛山市区驻点经营,但可以在佛山市运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配客,禁止在回程配客点候客,否则按违章处理. 乙方在营运中如需送客到乃还以外的出租车经营的地区,落客后必须亮“暂停服务”标志,并立即空车返回,后则按违章处理. 乙方经营的出租车不得擅自改变车身颜色,违者除强制恢复车身颜色外,其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以5000元罚款. 甲方负责办理每台车辆两个驾驶员的“服务资格证”,无“服务资格证”的人员禁止驾驶车辆. 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发生失窃,灭火,事故报废,乙方可以重新要求购置车辆(全部费用自负),营运期限为原车剩余的营运期限;乙方失车后新购买车辆尚未投入营运,在此期间三个月内管理费(不包供车款)按50%缴纳,超过三个月管理仍按原标准缴纳;如乙方不愿意继续经营的,乙方已缴纳供车款及管理费不退,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后,本合同终止. 车辆营运期间,乙方如需将车辆转让,需经过甲方批准,并由甲方向新经营者重新签定协议,同时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过户费2000元. 若政府行为需要调用车辆,乙方需无条件服从,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处2000元/台罚款.但车辆征用后甲方应向有关部门计算有关征用费用,并将补偿的征用费用全部返还给被征用车辆的经营者. 车辆年审,季审,二保,必须回甲方指定修理厂修理,由甲方指定修理厂安排维修,不屈甲方指定维修厂维修的每辆次罚款500元.有关年审,季审,二保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车辆到甲方指定修理厂修理时,甲方必须作到快捷保质,价格与同行相近,否则经乙方多次反映甲方仍不改变的,乙方有权另选汽车修理厂家. 甲方每月25日举办安全学习,乙方须依时参加,不参加者每次扣50元. 乙方在行车中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公安交警及甲方报告,甲方根据情况派人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待处理押金由乙方负责.事故结果鉴定后甲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但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由乙方负责.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甲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及所有牌证,没收全部供车款.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应在10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全部供车款,并收回牌证,将车牌转为地方牌,费用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财务科寸一份,担保人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租赁期自2001年02月21日起至2009年2月20日止共_八年. 甲方:(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定):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财务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担保人住址:____________

其他 2008-07-16 14: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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