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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债务人增加虚假债务,同时冒出多个虚假的债权人主张权利,真实债权人该如何处理。

其他 2020-09-23 01:54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尽早到法院起诉主张债权,并申请财产保全。\r\n\r\n
  • 建议尽早到法院起诉主张债权,并申请财产保全。\r\n
  • 原则上不能起诉。债权人一直不主张债权,会导致担保期间和诉讼时效的经过,经过担保期间经过,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诉讼时效经过,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附:民法通则条文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债权人一直不主张债权,会导致担保期间和诉讼时效的经过,经过担保期间经过,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诉讼时效经过,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附:民法通则条文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多个债权人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如何处理多个债权人起诉同一债务人?一个债务人同时有多方债务,多个债权人均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的,如果债权人起诉的法院是同一个法院,则该法院会并案处理,根据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分配债务人的被执行财产。  
  • 你好,起诉维权。
  • 你好,起诉维权。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申请财产保全。
  • 可以起诉维权,在诉讼中提起财产保全,对您比较有利
  • 你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 及时起诉。。
  • 尽早到法院起诉主张债权,并申请财产保全。
  • 你好,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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