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于2008年因年幼无知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别人的车窗玻璃砸了,当时还未年满14岁,且没有做出盗窃行为,但近几日我在当地派出所了解到当年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定为盗窃罪,当时父母也对车主做出了赔偿,且车主也检查过车内并无遗失物品,请问这能叫盗窃罪?我是否应该起诉那些当初办案的民警?

刑事辩护 2013-11-28 21:5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