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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夲人因觉得工资太低,多次要求加工资,厂方不加工资,责令我去计件.我夲在公司见工是部门主管,工作了近两年,工资是固定3千3百元,现在不给固定工资,随意调动,我不服厂方决定?我该怎办?

征地补偿 2013-11-29 15: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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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单位应举证证明你不胜任工作,否则,不能调整你的岗位,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你不同意,单位辞退你的话,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你双倍的经济补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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