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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挪用公款,造成公司亏所,让股东继续投资,霸占经营权不放。怎么办

其他 2018-06-21 07: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公司法规定由董事长、董事、经理担任。在法人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2)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违反约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1、公司注册的时候,股东从法律角度来说必须没有年龄限制,但在具体注册的时候工商局会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没有上限要求。
    2、公务员不能成为任何公司的股东。
    3、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不能成为任何公司的股东,离退休后仍然不能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4、现役军人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5、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国有企业领导人、国企领导人配偶、子女;银行工作人员不能在同类业务范围内投资注册公司成为股东。
    6、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对股东的身份资格落实清楚,否则可能导致股东权利无效。
  • 如果私自挪用,并用于个人,涉嫌挪用资金罪。可以报案。也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公司
  •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警或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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