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企业2002年和我签订合同,2013年年底到期。因效益不好企业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单是企业只补偿2008年到2013年每年一个月的工资,2008年之前的不补偿,理由是新劳动法是2008年开始实施的。不知道企业这样做是否合法?谢谢回答。

其他 2013-12-02 16: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