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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10月27日男方由于婚外情提出离婚,法院判不离,过了两年我又提出离婚,由于我们不是一个地方,我在他所在的户口地起诉离婚,是在2012年7月19日开的庭,法院判的不离,过了一年,我于2013年8月29日又向他所在的户口地提出离婚,法院的人说传票送不到,叫我以公告的形式送达。我交了500元公告费,法院定于2014年1月14日开庭。我想知道这次法院会判离婚吗。

离婚 2013-12-13 12:3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一般多次起诉离婚法院会认为夫妻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的。判决不离婚,你可以上诉的。具体的办法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了解案情出具完整的解决方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 1、对于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你们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追问】要怎样做法院才会认为我们的感情才破裂呢
  • 你好,要看是否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追问】要怎样法院才会认为我们的感情破裂呢
  • 你好,要看是否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你好,感情确实破裂的,可以离婚。\r\n3、财产一般平均分割,但应当照顾妇女儿童的权益。\r\n4、一方有如下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r\n如需法律帮助,欢迎电话或到所咨询律师。\r\n
  • 第二次在同一家法院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增大。
  • 你好。夫妻感情确系破裂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你可以搜集相关证据证明你们感情破裂。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
  • 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你们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判决形式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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