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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安局的轻伤害鉴定,有派出所的笔录,对方承认一切事实,现正申请司法伤残鉴定,至今花费五千多的各种费用。我想知道在法官和对方穿一条裤子的情况下,我方得到的赔偿下限能是什么,能有多少

刑事辩护 2008-07-16 19: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所花费的医疗费、 误工费、 陪护费 、交通费、 如果造成伤残还有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 如果你没责任则对方全部承担 ,如你也有部分责任则属于混合过错 ,按各自的责任分担 ,这时就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了 ,这恐怕是你要防范的 。除非你有十足的证据证明法官和对方穿一条裤子 ,否则只能祝你好运了。
  • 这位朋友,您好! 1、赔偿是有依据的,应该问题不大。 2、法官也只能依据现有的事实和法律来判断。 如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在本网站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
  • 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要求追究对法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对方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
  • 如果你构成了轻伤,既可以选择刑事自诉讼,也可以选择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然后你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还可以选择民事诉讼,其中后两种方法更有利于维护你的权益,选择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为条件要求对方尽快对你进行赔偿,但如果对方是有履行能力,你选择民事诉讼的话还可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这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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