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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讲问我妹妹因跟老公同居1个多月怀有小孩,后因为老公说小孩不是他的,对其不理不踩,后倒至流产,有医生证明,但他们未打结婚证,这样可否以精神损害告他家呢

其他 2010-01-25 10: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精神损害赔偿有一定的法律规定。对于你所说的这类情况如起诉到法院是很难得到支持的。我是湘潭的律师,如有法律问题可致电或来所咨询。
  • 如果他对孩子的流产有直接因果关系和过错,可以主张要求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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