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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与其他5孩子一块打一个孩子,打了后其他该子拿走了被打孩子40元钱,可我孩子没拿,又没花那钱,派出所要抓我孩子说是抢劫,我儿子给得到怎样处罚

刑事辩护 2013-12-04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约谈律师办理
  • 你好,你孩子多大?还有对拿钱一事事先知不知情?详细电话咨询
  • 您好,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该案件属于团伙犯罪,是加重情节,具体的案件量刑,需要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各项证据和每个被告人的具体情节,进行依法量刑。建议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进行辩护维权,有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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