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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哪些?我在结婚前就有一笔存款,后来结婚了我也没拿出来用,现在离婚了,丈夫要我一起分割这笔财产,说已经结婚了那笔钱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不想分,请问这笔财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吗?

离婚 2010-01-25 11: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以下财产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如一方婚前的存款、购买的房屋、汽车;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以下财产应为夫妻共同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 双方工资、奖金所得;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例如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抛售所得的增值部份;   6、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 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9、 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额,或是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   10、 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11、 发放到军人名下复员费、自主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结婚年数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12、夫妻共同债权或其它短期收益。 既然那笔存款是你在婚前就自己存的,如果没有约定那就是属于你的个人婚前财产而不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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