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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定期存款在未到期的情况下由他人代支取

银行 2010-01-26 12:1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要看手续是否合法。报案。
  • 已经回复
  • 你好! 如手续合法的,当然可以!
  • 你的 具体问题呢?
  • 金融法规规定,定期存款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前支取。《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34条、第35条规定了代人提前支取的条件和程序。代他人支取未到期定期存款的,代支取人必须出具存单、存款人居民身份证明、代取人居民身份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对提前支取定期储蓄存款有关问题的答复》规定,储蓄机构验证存单开户人姓名与用户居民身份证明一致,代支取人与其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致后,即可支付该笔未到期定期存款。 委托他人代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即用户(被代理人)已足以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及存单为委托授权的标志,委托他人(代理人)代为提取存款的行为。用户对委托他人代取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在存单真实的条件下,储蓄机构只要能够证明其尽到了验证有关身份证明的义务,就可以不承担责任,冒领的损失应由用户自己负责。这也符合我国法律关于代理制度的规定。
  • 可起诉银行,如由于银行过错由别人冒领,银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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