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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8月20日租下一套二室二厅的房屋位于上海市黄浦区,一个月租金为6900元,现在刚住了3个月,又支付了第个二季度房租后。11月24日房屋的产权人突然出现我租住的房子里,留下了一份与二房东之间因为不同意转租的解约协议并且要15天内收回房屋(协约签于11月16日),后来了解下来这房子到我们手上已经是第四层关系了,原先与中介签约时我们只知道是与二房东签约,而且他们有提供一份由第二承租人与大房东之间签下的同意转租的协议,所以我们才放心的租下了房子。现在了解到那份同意转租的协议是二房东伪造的,他在2013年的6月以便宜的租金租下这毛胚房后他将房子简单装修并粉刷接着又转租给了三房东,三房东在给房子添加了电器与家具又转租给了我们,现在我们与中介还有二房东三房东之间协商退款与赔偿,我们要求三房东退还我们第二季度的租金加1个月押金加1个月的毁约赔偿费和中介费,但是三房东声称没有收到二房东的赔偿与退款,所以不愿给钱。\r\n我想知道到底可以起诉他们什么?起诉几个人?这样的行为构成诈骗吗?

其他 2013-12-07 15: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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