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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5年1月1日与县就业局签定合同后成了一名劳动保障协理员,至2007年底三年期满.请问:1.以后国家是否还给我们缴纳养老保险金?2.目前,我县又再招街道保洁员和交通协管员,我们是否还能继续参加报名?

其他 2008-01-13 17: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与县就业局签定合同成了一名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合同已期满,你可以在到其他的岗位上工作。至于是否还缴纳保险费的问题,具体咨询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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