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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11月份帮客户加工,应收加工费约49000元,12月份加工费约18000元,但到了12月底追要11月份加工费迟迟客户还不给钱,到了1月头还说11月8号加工的货出了问题,其实后面的质量问题我们是不负责,因为我们的单据有著名“有质量问题,3天内通知解决,若裁剪或逾期,我厂不负责”,这货已经出货有1个半月多了,才说有问题找我厂,我厂是不负责,但客户迟迟不给加工费,只要追收加工费就说要陪款,后来传了一份赔偿的传真,我厂的加工费没有收之余,还要赔偿90000元~~~~现在就是不知道怎么解决,我查过客户的商铺名没有个体户注册的,是挂名的。。。怎么办??

其他 2010-01-26 09: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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