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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把座落在**商场里的店及货抵押给我.可是我要接手的话商场让我交以前欠的一年房租,和接手后一年房租.我要拆场,把货拆走,商场不同意,说拆走可以把欠的房租交齐.(这里面很复杂,欠我钱的人跑了,他给我店时说他以前房租不用交,刚开始免房租的,所以一年多没交,商场没要,既然合同都写过了为什么没收房租?现在我接手了反而让我交以前的钱?我说我不租了,把货拆走商场不同意,里面的货价值一百多万,现在我该怎么办?请大家帮帮我,谢谢大家!我是宿迁的rn

其他 2013-12-08 1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的确有免租的约定,一年前的房租是不用交的,你可以让商场提供有关合同;最稳妥的做法是和商场协商,继续卖货以偿各自债权;否则先提存货物,协商不通就抓紧时间起诉吧。\r\n。
  • 省事的办法:如有抵押合同的话,你可起诉至法院,只诉求实现货物的抵押权即可(如果足够偿还你的债权),折价、变卖、拍卖货物偿还你的债权,不用管店铺了。\r\n当然,如果你想经营的话,就应按照你的债务人与商场的合同约定履行。
  • 如果的确有免租的约定,一年前的房租是不用交的,你可以让商场提供有关合同;最稳妥的做法是和商场协商,继续卖货以偿各自债权;否则先提存货物,协商不通就抓紧时间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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