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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06年进厂,工厂是2008年1月才给我签的到2010年1月的合同,之后到现在这两年也没有给我续签,现在工厂要搬迁,他现在要给我签2013年5月1日到2014年5月1日的合同,我能签这种要到期了的合同吗?到时工厂搬迁我能有赔偿吗?谢谢!

其他 2013-12-06 23: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1,公司若在深圳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r\n2,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r\n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r\n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r\n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员工续签同,但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r\n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r\n
  • 搬迁到市外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 第一,是否签收合同是你的权利,你也可以要求和单位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单位如果跨市搬迁不去的话,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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