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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弟弟接走继母,在他家居住四个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我父亲未同意,法院未判离,拿到调解书后三个月继母弟弟代她姐姐诉讼扶养费一案,要求我父亲报销医药费,八千多元,扶养费五千元,法院最终判给医疗费百分之五十四千多元,生活费八百元(继母工资二千元,我父亲二千九百元)现在我们该如何处理?继母和父亲其实没有问题,只是继母有重病,无子女,病情有些重,继母名下有一间独单住房,我想继母弟弟存心不良,我们应该怎么办\\r\\n\\r\\n

离婚 2013-12-09 22: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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