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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男孩在校上课时,听老师说是因为同学之间闹,我的孩子头部钝挫伤缝8针,现已拆线并留疤痕,我该不该向校方和同学提起索赔呢?他们是否有责任,如果能索赔,金额怎么判断,事件结束后,会不会对孩子的学习有影响,我指的是校方。

其他 2013-12-12 13:5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r\n\r\n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n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r\n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n
  • 一般是应该由对方同学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的。
  • 要求对方孩子监护人承担责任
  • 1年内,
  • 你好:时效一年,可以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 您好,可以要求侵权孩子的监护人来赔偿,如果证明学校有过错时,学校需承担责任。具体根据损失赔偿。如有疑问请来电详细咨询。
  • 根据实际损失主张赔偿,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金等。
  • 可以要求对方孩子监护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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