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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说加盟冰激凌点击购买店铺,先后在我这借款180万元,借条上仅仅只是借款,没有涉及用途。现在朋友2个月联系不上,他妈说也联系不上,可能是挣钱去了。现在冰激凌店的法人也不是这位朋友。借款期限已经到期,我可以去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立案吗?

刑事辩护 2017-11-19 03:4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有他本人签字么?构成诈骗罪的可能性不大。数额不小,建议来电详细咨询或来所里当面咨询,我给你详细解答。
  • 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
  •   是否构成诈骗,有二个条件。  一是有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如果条例上述两个条件,构成诈骗无疑,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是说借款为了购房而实际没有购买,则构不成诈骗。  如果是以购房为理由,实际是为了非法占有进行挥霍,则构成诈骗。  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借款。
  • 诈骗罪根绝我国刑法等有关法律的具体立案标准如下:
    1、一般诈骗罪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2、诈骗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您好,涉嫌诈骗罪。
    【追问】可以去公安机关立案吗?
  • 可以报警的、、
    【追问】公安机关以没有合同为由拒绝立案怎么办?
  • 虚构事实,隐瞒真实情况,片区别人钱财的行为
    【追问】这样可以构成诈骗罪吗?可以去公安机关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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