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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上午八点多一点,我开车刚上交通主道时,前后左右后观察未看到此人,行进中,从左侧一輢电动车青年与我相撞,发生后我报警、报保险公司,救助伤者,垫支检查费、住院费近700元,对方电动车损坏严重,手机损坏。我已入强险、第三者险和不计免赔。三天后与对方家属沟通,接近康复,告知对方积极处理此事,他们还拖着不去交警部门签协议,我的车取不出来,对方不去签我该怎么办?若签我除保险公司赔付外,我还能受到多大损失?

争议解决 2013-12-11 14: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说的情况,由于对方的损失并不大,所以你的损失应当全部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现在你几乎不需要再向对方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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