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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问一个问题,请赐教谢谢。我接手了一个有限公司,成为该公司的法人,变更的法人所有手续均已完成,执照,代码,税务证也已变更为我的名字,问题是:变更时我没出资出物,原法人只是在工商登记时注明我出资28万出货物2万,另一股东出资20万,他也未出资,但是我和他现在确实有价值50万的货物,只是在变更时没有以出货物的方式办理变更,我想现在请一个验资公司出具证明实有价值50万的货物能行吗、如果工商部门来查变更后的现公司,能过吗?

股权转让 2010-01-27 20: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从所述情况判断,你是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成为该公司股东,控制该公司,只需支付股权转让款给转让方,无需验资。验资是公司设立时证明股东出资到位的法定程序。如果转让方在设立公司时可能存在出资不实的问题,你可以要求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做出承诺,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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