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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时间患严重肺炎 治疗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其他 2013-12-12 17:2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r\n?(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r\n?(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n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 你好,一般是基本工资,可以与单位协商处理。
  • 有相应的工资.
  • 你好,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工资照发
  • 这个一般是基本工资
  •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伤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病伤假工资,在扣除其本人按照规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六十。
  • 你好,协商处理。
  • 你好。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伤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病伤假工资,在扣除其本人按照规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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