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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的短工,在工作时因施工高架跨踏造成严重的摔伤(腿部多处骨折,两根肋骨骨折,3节脊柱错位且有骨折现象,已压迫到神经),老板有想逃避责任的想法,久不现身,请问我们应该怎么保障我们自己的权益?老板应该付哪些的责任?

其他 2013-12-13 09:0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r\n你需要先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到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1、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伤残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rn2、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rn3、对于赔偿的金额你们是可以协商约定的,协商不成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 你与公司之间属于劳动关系,你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 你好,尽快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r\n1、能确定劳动关系,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r\n2、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的,丧失胜诉权。\r\n3、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r\n
  • 这种情况有两条路可以走,一,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然后认定工伤进行赔偿,但不一定能成功,二,走人身损害赔偿,这种直接起诉就可以了,胜率要大些也要简单些!
  • 可以申请仲裁.
  •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你与公司之间属于劳动关系,你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后可以进行伤残鉴定,要求公司按照工伤待遇支付你相应赔偿,公司如不配合解决,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如有不清楚之处,欢迎及时来电咨询律师或来事务所当面咨询。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追问】你好,请问申请劳动仲裁应该怎么操作呢?在什么部门去做申请呢?
  •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建议找当地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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