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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9年6月份借的钱,金额30万4分利息,在表哥一再请求下借过来给他使用的,同年10月份表哥跑路了,之后跟出借方协商好之前所付利息与今后利息都不再计算,本金慢慢偿还,因为经济能力有限至今已经陆续还款5.7万元,现在高利贷方叫了几个外地人天天来家里坐着吵,要求我2年时间还清欠款,但是超出现今我得能力范围,我叫高利贷方去法院起诉,对方不同意,我该怎么解决?

其他 2013-12-15 19: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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