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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己为员工做了意外商业险的工伤赔偿,现在员工又去社保,我想了解下员工去社保申请工伤签订,社保打电话要求公司去盖章,请问公司可以合理据绝?

其他 2013-12-17 07: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互不冲突。\r\n劳动者有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
  • 社保工伤赔偿属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公司不可以拒绝。至于意外商业险属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属约定义务,员工可同时享受社保工伤赔偿和购买的商业险,如有疑问请致电张律师。
  • 如果属于工伤,则员工可依法要求认定,公司没有合理理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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