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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老公和原公交公司员工[他们早已下岗]在2008年底自筹资金又从组了一家公交公司.公司法人是我老公.那年的12月28日与我们交通运输公司签订了公交车线路经营合同.合同是一年一签.但是交通运输公司要我们交了165万元的保证金.这个保证金并没写在合同里.只是开了张收据.如果不交保证金就不签合同.当时交通运输公司提供6辆公交车给我们使用[自己买了4辆].第一年从保证金里面扣除租赁费25万元[租赁费就是租6辆车的钱].第二.三年按折旧价每年扣了20万元.3年以后因为某总原因我老公把公司按原价卖给了公司一个小股东.协议是这样写的甲方[代表我老公]同意按原价将公交车队股权[含自己买的4辆客车等]转让给乙方[代表小股东].转让前股权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第三年[也就是我们承包的最后一年]国家下拨的燃油补贴归乙方所有.协议内容就是这样的.第二天这个小股东又把这股权协议转給了丙方[代表第三方]并在协议里写到乙方[小股东]从甲方[我老公]接收的保证金全部转給丙方[代表第三方].保证金指的是当时我老公交给运输公司的165万元.除去三年的租赁费还剩100万元是运输公司要退回我老公的钱.几天后.乙方找到我老公说给他[乙方]写份委托书.当时我老公不同意问他为什么.他说没关系现在车队归他经营.有委托书以后去交通运输公司办事方便保证金你照样可以领走.等我老公把手中的事情处理完后.去领剩下的100万保证金时.运输公司的人就拿出一张领条说保证金被乙方领走了.领条的左下方还写到同意退回我老公[本人的名字]保证金100万元.还有运输公司法人的签名.领条的时间就是乙方和丙方签协议的当天.后来才知道这是他们恶意窜通好.交通运输公司某领导把这笔钱挪做他用还不了.乙方把甲方的保证金100万元写在乙方与丙方的协议里.这样一来交通运输公司就不用退钱.丙方也不需要交保证金给交通运输公司.而这个乙方一天就得到他们给的20.8万元好处费.请问.乙方凭着委托书[委托书是这样写的.原交运输公司保证金由乙全权接管]运输公司就可以把这笔钱交给他吗.再说这是甲与乙之间的事.并没有写这保证金交通运输公司可以给乙方代领.

离婚 2013-12-18 21: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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