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丈夫结婚15年,从结婚后,一直与公婆一起居住,每月的生活费开支是我们交生活费给婆婆,公公在我结婚后就已经退休,每月领取退休金,婆婆无工作。我们俩人先后买了三套住房,第一套公婆出了2.5万元,第二套出了2万元的装修款,第二套住房是以他的名字贷的款,第三套住房是以我的名字贷的款,目前第二和第三套住房均没有还完贷款。另外我们买的一个门面公婆没有出资。另外,他每月的收入均比我高一倍以上,现在我们准备离婚,我们的一个14岁的女孩他同意归我,但是他提出我们的财产要分成5份来分割,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该如何分割才是合理的?

离婚 2010-01-30 18:4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产权是公婆的归公婆,产权是你们的可平分
  • 你的问题涉及比较多的法律知识及技巧,如你想得到更确切的解释,建议详情请致电免费咨询。
  • 这肯定不合理。虽然你们住在一起,但收入支出并未混同,所有没有形成一般共有财产关系,同住一个屋檐不代表财产就共有。离婚要解决的是你和你丈夫的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当然如果你实事求是,对你公婆的出资还是要退还的。
  • 应平均分配财产,即分成两份。
  • 应该分成两份,虽然你公婆出了资但应该认定赠与给你们二人,所以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