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单位有位员工,在离职时,拒不交接有关资料,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1、这位员工系我公司业务主任,负责培育业务代表,开发业务。 2、当时,已经有5户企业申请加盟成为我们的《价格监测—诚信联盟会员》,并填写盖章回传了会员申请表,每户同意交款1.3万元,总计6.5万元。 3、但是,由于当时公司由于资金紧张,工资没有按时发放。他拒不上交会员申请表。并提出:我要让企业损失更大,给企业点颜色看看。所以,拒绝交表格,导致马上到手的6.5万元无法收回,确实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 请问:企业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诉:要求赔偿6.5万元, 同时,主动补发他的拖欠工资?

其他 2008-07-20 10: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