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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某称我父亲欠他450元的工资,然后向我索要工资,在我向我父亲打电话咨询的时候突然的抢走了我的手机(现市场价值3000多元,刚买一个月),然后就快速逃跑了,经报警现手机已经归还。现在甲某经中间人乙某要求我父亲请他吃饭这件事就算了。据我了解去年我父亲和甲某在同一地方上班 我父亲当时是领班 让甲某打电话联系安装木门的厂家,然后我父亲让甲某跟木门厂家要回扣,甲某没同意要,过了很多天后我父亲跟木门厂家要了1000元的回扣给了100给当时安装木门的工人,现在甲某要求平分剩下的900元。我现在想问通过这件事,这900元应不应该跟甲某平分, 如果不应该跟甲某平分,我告他抢劫和勒索成不成立 ,甲某抢夺我的手机造成 我跟别人失约,现在家停工待业,要不要赔偿我的经济损失,我是临时工有行业工资标准,都需要我提供那些那些证据,我应该告他那些罪名。

其他 2013-12-30 15: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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