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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2007年10月3日在一家公司从3米高的地方摔下来,鉴定为一级伤残,现在还主在厦门174医院,经过几次交涉公司只同意赔偿35万。不知道他们是根据工商保险还是人为的确定的数据。现在我方不同意这个数,有不知道怎样赔才算合理。想通过法律的途径但一时找不到可靠的律师。而且通过法律时间好像耗不起 。希望能提供一些办法 谢谢!真诚期待你的答复

争议解决 2008-07-20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工伤, 一级伤残是24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以后每月领取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到退休年龄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期间的养老保险由单位负责承担。还有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程度确定护理等级。如果不是工伤,则不是这个标准。建议你在当地找个律师详细咨询。
  • 建议你委托律师去和对方协商,要信任你委托的律师,否则受损失的将是你自己.
  • 还是找律师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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