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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单位,无党员,义务管理生产队的出入账,对账时钱到位,平时赞用,这种情况能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刑事辩护 2013-12-27 20: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构成挪用资金罪
  • 看具体情况。
  • 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的,是构成挪用的法定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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