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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接一个铺子, 转让方说她现在只能跟我签转让协议,,可以把原始租赁合同给我.因为房租到11月份才到期.房子是属于某公司的,他说到时候房租到期,我带合同和协议直接去公司签合同或者更改名字都可以, 我想请问一哈,这样有保障吗?如果到时候公司不再跟我续签了怎么了办 我现在该怎么做,才能保障我的权益?

其他 2020-08-27 06:1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承租人应搬离。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
    实际处理可以找一个自己的朋友,再签一个租金稍高一些的租赁合同,并多签订一些违约金。
    然后通知他们搬离,最好叫上街道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做个见证,如果他们还不搬的话,就去法院起诉原来的这个承租人,要求他们搬离,否则他们要赔偿你的损失(按这个新合同计算),还要承担你赔偿别人的违约金损失。
  • 办理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 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
    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4、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你已经不属于该单位的人,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违法,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维权。
  • 你好,你们之间的合同经过房东书面同意就可以了.
  • 天真!!!这样的事情遇到太多了。先给你说法律上的问题,他这个叫转租,如果没有原出租人的同意,或者是原租赁合同明确约定承租人有转租权,那是不能转租的,简单的给你说就是。如果真正的老板不同意,随时都可以赶你走人。更不要说转租人的合同到期了你给他签合同的事情了,到时候你投资进去了,装修了,对方根本不给你签合同,还让你走,而这个转租人到哪里去了你都不知道。风险太大,而且也是太常见的了,如果方便可以电话联系,最好委托律师处理。提醒你一句话,合同不是随便谁都可以签的,手印不是哪里都可以按的,稍不注意,你哭都来不及,最近我都遇到好几个这样的了
  • 原出租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转租
  • 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审查.
  • 现在就让对方带你到原出租方那里办理转租手续,如果原出租方同意转租且保证到期后按原租赁条件与你续约的话可以签,否则你需要考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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